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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保险诚信建设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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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1-08-19 00:00
诚信,是指有诚意、守信用。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数千年来,诚信一直被奉为成人立业的重要道德品质,从孔子的“人而无言,不知其可”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到普通百姓的“一诺千金,信誉至上”。诚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,是公司精神的精髓,是发展的生命,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。
  目前中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社会诚信状况却不容乐观,保险市场出现了恶性竞争和粗放式的规模扩张,假赔案还不同程度地存在。一些保险展业人员任意夸大保险功能,只宣传对保险有利的一面,免除责任不介绍,发生误导客户甚至欺诈客户的问题,展业理赔“两张脸”。如果任由这些问题的存在,必将导致社会对保险业的信任危机。
  保险市场失信行为的发生危害是严重的。就整个保险市场来看,失信行为的发生,扰乱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,给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。同时,也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,影响保险业的整体诚信和社会形象,给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。就保险企业来说,失信行为的发生,还会增大交易成本,给企业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,造成企业的信用度不高,管理混乱,服务水平不高,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。从整个社会来看,重则败坏社会风气,影响社会稳定,给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。为此,开展扎实有效的整顿和规范经营工作,维护保险市场秩序,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,加强诚信建设,全面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,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。
  诚信是无形资产,是市场经济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。对于企业来说,诚信就是无形的“营业执照”,是企业求生存、谋发展的重要手段,对于个人来说,诚信则是第二张“身份证”。保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,是靠“诚信”吃饭的行业。为此,信誉、信用、信义是保险发展的基石,是保险运行的前提,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,在保险发展中是立业之本。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,客户资源成为金融企业生存的根基,诚信更为重要。   诚信是保险公司维护信誉的基本要求。保险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经济补偿制度,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契约行为,是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,从本质上讲,保险公司经营是一种信任关系,此诚信是高于一切的生命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