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什保险行业协会简介
协会名称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保险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
喀什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,“协会”是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,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审查同意,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民政局登记注册,依法成立的喀什、克州地区保险业自律性组织,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。协会的业务活动接受喀什银保监分局的监督管理。协会是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的团体会员,接受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。
“协会”的指导思想和性质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深入贯彻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以下简称《保险法》),督促会员自律,维护公平竞争,促进我区保险市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为会员提供服务,维护保险行业利益,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,全面提升保险行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。
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。目前,协会拥有17家地级保险机构会员(含财险公司11家、寿险公司6家)。
协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,办公地点设在喀什市人民西路132号院。
协会的基本职责为:自律与服务。重点发挥自律职能,促进市场公平,维护消费公正。同时做好维权、协调、交流、宣传等工作,为会员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。在自律方面:一是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,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、行规行约,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。二是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,组织签订自律公约,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三是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,组织制定保险业产品、技术、服务等方面的指导性条款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对外发布。四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,大力培育诚信文化,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。五是进行自律管理,对于违反协会章程、自律公约、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、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,可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,实施警告、业内批评、公开谴责、提请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惩戒措施。在服务方面:一是积极参与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政策论证,提出保险业政策、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。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。三是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,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,维护保险业、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四是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,化解各种矛盾,及时上报重大投诉案件,做好业务主管单位批转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。五是组织会员开展业务、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。通过刊物、网站等形式,完善信息数据,反映业内动态,建立信息分享机制。六是整合宣传资源,大力提高公众保险意识,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,正面引导舆论宣传。七是经业务主管单位授权和委托,开展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。八是加强与疆内外协会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,借鉴先进做法,支持保险业参与竞争,维护保险业利益。九是承办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。
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执行机构为理事会,常设机构为秘书处。 协会下设财险自律工作委员会、人寿险自律工作委员会。
协会成立以来,在行业自律、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、业务交流、信息服务、保险宣传、信用建设、代理人管理等方面,为喀什、克州两地保险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健全、为保险业的持续、快速、健康、协调发展,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,做了大量的工作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7个,分别是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;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;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;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中国人寿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;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;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;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;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。
喀什保险行业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人员:
会 长:张 卫
副会长:唐一军、詹国庆、兰亮、韩燕
秘书长:朱汉江
常务理事:张卫、唐一军、詹国庆、兰亮、韩燕、朱厚林、周保中、于海江、江显英、王德昭、袁紫娟、陈奕天、杨珺、代雪梅、杨贵平、钱能、刘红雨、朱汉江。